別讓「創意」綁架了「生意」:餐飲行銷中,最容易被遺忘的「目的論」

【行銷的誤區,往往始於「太有愛」】

在協助品牌進行行銷診斷時,我常發現一個有趣的悖論:越是有熱情、越是有資源的老闆,往往越容易在行銷的第一步就走偏。

為什麼?因為餐飲業太迷人了。它涉及視覺、味覺、空間設計,這讓許多經營者在規劃時,不知不覺開啟了「藝術家模式」。我們沈溺於「創意發揮」、沈溺於「美感的極致」,卻忘記了行銷最底層的那個問題:「目的是什麼?」

【案例:一間完美卻寂寞的餐廳】

我曾遇過一位資金雄厚的老闆,他是個標準的美食家與生活家。

他的夢想是開一間「自己也想每天待著」的餐廳。於是他不惜重本,請了名設計師打造奢華的空間,添置昂貴的音響,選用頂級的在地食材,連咖啡豆都是他親自飛到國外莊園挑選的。

這家店美輪美奐,充滿了格調與品味。 但在行銷上,我們卻撞牆了。

當我問他:「這家店設定的目標客群是誰?他們為什麼而來?」 他回答:「只要是有品味的人,都會喜歡這裡。」

這就是問題所在。

他把「視覺呈現」和「個人喜好」當成了客觀標準,認為「因為東西好,所以人會來」。但市場是殘酷且現實的。

  • 如果是為了商務宴請,這裡的桌距太近,隱私性不足。
  • 如果是為了家庭聚餐,這裡的氛圍太高冷,父母怕孩子吵鬧。
  • 如果是為了日常用餐,這裡的定價與出餐速度又不符合上班族需求。

最後的結果,就是我們常說的「曲高和寡」。大家經過時會驚嘆「好漂亮的店」,網路上或許也有幾篇讚嘆裝潢的文章,但真實的營收數字卻慘不忍睹。

【顧問觀點:始於「我喜歡」,往往終於「沒人買」】

這是一個很冷酷的商業現實:如果你的起心動念是開一間「我喜歡的店」,那你就不該對「不賺錢」感到意外。

因為「我喜歡」是主觀的情懷,而「賺錢」是客觀的市場交換。

做行銷,我們常被要求要有「創意」、要有「想像力」。於是團隊花大把時間討論海報要多美、Slogan 要多會玩文字、店內裝置藝術要多特別。但這些都只是戰術

在戰術之前,必須先確立戰略(Strategy),也就是「目的」:

  1. Who(賣給誰): 具體的人像(Persona)是誰?
  2. Why(為什麼來): 是為了慶祝週年紀念?還是為了週五晚上的放鬆?
  3. What(提供什麼價值): 為了滿足上述場景,我的產品、定價、空間該如何配置?

如果你想做一家頂級法餐,那「創意」應該用在如何營造尊榮感,而不是在門口放一個沒人看得懂的前衛雕塑。

【結語:把「目的」放在「創意」之前】

我也看過很多成功的案例,他們或許不是老闆心中最完美的樣子,但卻是市場上最精準的樣子。

行銷有時候不僅是「想點子」,更多時候是擔任那個「煞車」的角色。當你沈浸在挑選一張十萬元的椅子,或堅持一道工序繁複卻無人欣賞的料理時,我會把你拉回來問一句:

「這件事,對於我們設定的『商業目的』有幫助嗎?」

起心動念可以是感性的,但落實執行的每一步,必須是理性的。 如果你也正在籌備新品牌,或者覺得現有的品牌叫好不叫座,或許我們該停下來,先別談創意,好好談談你的「目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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